【本報訊】 黃之鋒、羅冠聰及周永康等三人,被控於前年九月二十六日發生的示威者衝擊公民廣場(政府總部東翼前地)事件中煽惑及參與非法集會,案件昨在東區法院續審。身為被告的黃之鋒昨遲到近半小時,結果遭裁判官當庭訓斥。控辯雙方已傳召了所有證人,案件押後至五月十三日進行結案陳詞。

左起:羅冠聰、周永康及黃之鋒續准保釋。

案件原定昨早九時半開庭續審,但黃卻遲遲未現身,眾人等候至近上午十時,黃才抵達法庭。黃的律師解釋指黃早上乘車時,因香港仔隧道交通擠塞致遲到。裁判官聞言着黃站起來,隨即訓斥黃雖然交通情況有時難以預計,但「做大事嘅人應該預留時間」,並指黃「遲咗好多,浪費咗好多人嘅時間」,要求黃不要再犯。黃僅表示「完全明白」,但未有道歉。

控方盤問羅時指羅當晚着市民築起人鏈,必會引起暴力,羅辯稱叫市民不要使用暴力,只是口是心非,而羅當晚呼籲十個市民包圍一名警察、包圍政總等,已是煽惑市民參與非法集結。羅回答時否認指控,並指他是否煽惑市民參與非法集結應待法庭決定。

周永康自稱記憶混亂

周永康自辯稱,本計劃以拉衫尾形式,隨他人進入廣場,但其後見有人爬欄,故改變決定,爬欄進入,他當時沒特別留意是否有警察指着他及着他不要爬,他進入廣場後才看見側門發生保安與示威者僵持的情況。周聲稱即使情況如此仍然是非暴力和平。周接受控方盤問時,不時以不記得及不肯定回應,更指自己記憶混亂,控方隨即質疑他不是記憶混亂,只是不願回答,但周不同意。案件編號:ESCC 279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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