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商人涉非禮私影模特兒,又夥同休班男警付款予事主令對方銷案,案件昨在九龍城法院裁決,商人被裁定兩項非禮罪罪成,男警則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罪成。裁判官指案情嚴重,私影模特兒一旦有事發生會求助無門,商人出錢和警員出力,利誘事主銷案,破壞本港公平公正的核心價值,判男警入獄十一個月,至於商人連同早前承認的妨礙司法公正罪,三罪共判監十個月。

首被告藍藝三項罪名成立,被判囚十個月。(資料圖片)

法官斥責次被告劉文軒有違市民對警員操守的期待。(資料圖片)

兩名被告依次是商人藍藝(四十八歲)和警員劉文軒(三十七歲)。控罪指,首被告於前年八月六日,在停泊於西九龍海濱長廊停車場的私家車內兩度非禮女子Y。兩名被告另被控於前年八月十一至二十六日,向Y提供金錢作為Y向警方撤銷投訴的報酬。

裁判官裁決指,辯方指Y的友人曾向Y發短訊「擺明屈佢啦」,質疑Y誣陷首被告,惟讀過上文下理後,官認為訊息其實是反話,而Y接到次被告的電話後,確未曾提及金錢,故接納Y證供。但次被告供詞不獲接納,官指他既然不信Y已報案,就不用深入教Y如何向警方銷案,故裁定他罪成。

出錢與出力罪責相同

辯方求情稱,次被告已婚,加入警隊十六年,上司亦為他撰寫求情信,讚揚他為人勤奮,表現出色,有做義工貢獻社會。辯方強調次被告沒有濫用身份犯案,他和首被告只是萍水相逢,一時愚蠢才犯案。

裁判官判刑指,首被告觸碰Y的私處和大腿,屬敏感位置,而Y案發時年僅十六歲,加上私影時,一般是攝影師和模特兒獨處,一旦有事發生,模特兒將求助無門,案情嚴重。裁判官又認為兩名被告分別出錢出力,罪責相同,其中次被告雖然並非以警員身份犯案,但市民對警員的操守有很大期待,其行為亦辜負上司期望,故不能因其過往的優秀表現而減刑。案件編號:KCCC 603/15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