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嫩模組合「冬甩」前成員潘欣妮(Loretta),指控其經理人公司未有按照合約承諾,協助她接洽工作及發展演藝事業;而她在拒絕公司經理的追求後,更近乎「零工作」,她要求解約不果,更要推掉多個自接的工作,損失十五萬元。她昨入稟區域法院,要求經理人公司賠償十五萬元,並要求法庭宣告合約無效。

潘欣妮

簽約至今收入僅兩萬

原告潘欣妮(約二十歲),被告種星坊模特兒有限公司。入稟狀指原告於一一年獲被告的經理Admond Cheung賞識,簽約成為被告旗下藝人。合約中被告承諾助她發展演藝及音樂事業。而Admond Cheung亦承諾會安排原告參加電視演出、中國及香港歌唱比賽,以及接洽其他演藝工作。惟她在簽約後的兩年間,被告只安排她做數項模特兒工作,但雙方於一四年同意延長合約。

同年Admond Cheung開始多番約會原告,還暗示若原告跟他發展正式關係,會替她安排更多工作。惟原告最終拒愛,自始二人關係轉差,而被告更鮮有安排工作予原告。原告指在一一年簽約至今,由被告安排工作所賺取到的收入僅得兩萬元,原告提出解約但被告未有回覆,因此興訟處理。

案件編號:DCCJ 86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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