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東區海底隧道專營權將於八月七日屆滿,運輸署通過招標,擬於收回東隧後,再把營運管理交予「泰富基建有限公司」,合約期兩年。不過,中標公司何時能正式營運仍存變數,因立法會尚未完成審議通過《二○一五年東區海底隧道法例(修訂)條例草案》,政府尚未與中標公司簽訂正式合約。運輸署強調,草案須八月七日或之前完成審議並通過,

與現公司有1董事同名

運輸署稱按招標文件,若草案在八月七日或之前通過,新營運管理合約最快可於八月七日生效,屆時東隧隧道費不變。若草案延至八月七日之後才通過,便需由草案通過日起計十四日才能生效。換言之,若草案未能及時通過,東隧會出現管理「真空期」。

東隧現時由「新香港隧道有限公司」擁有專營權,而「中信泰富」為該公司主要股東。將接手管理東隧營運的中標公司,名字亦有「泰富」兩字,暫未知與「中信泰富」有否關係。不過,本報記者翻查資料,發現中標公司原名為「Pacific Tunnel Management Company Limited」,去年十月底才向公司註冊處申請改名「泰富基建有限公司」,公司董事郭文亮,與現時擁有東隧專營權的「新香港隧道有限公司」其中一名董事同名,未知兩者是否同一人。

按營運管理合約招標條件,中標公司需優先按原薪金聘用東隧原來的營運、工程及維修部門前線人員。但立法會議員鄧家彪擔心,現時東隧的基層員工或不獲留任,如隧道膳食部等,冀新公司確保全部員工可獲聘及福利政策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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