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無能,政客無良,立法會拉布流會成災,施政處處碰壁,「成熟一項,推出一項」淪為「推出一項,跪低一項」,爭議多時的版權修訂條例草案正面臨同樣的厄運。

立法會多次審議版權修訂條例,惟在反對派議員不斷拉布的情況下,一直未能付之表決。自去年十二月以來,立法會七次會議中就有五次流會,單是點算人數已浪費了三十小時,前天更鬧出點錯人數的笑話。對此,港府束手無策,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自動投降,事先張揚如下周仍未能通過,將收回草案。他強調,如果草案不獲通過,現時戲仿、諷刺、評論時事以至二次創作等,將不受明文保障,網民隨時惹上官非;而本港亦有機會被美國納入特別301法案的觀察名單,屆時整個香港都是輸家,呼籲反對派議員回頭是岸,通過草案。

儘管蘇錦樑否認「跪低」,然而事實勝於雄辯,他本月初還信誓旦旦強調無意撤回草案,詎料言猶在耳,態度即出現一百八十度轉變,這不是「跪低」又是甚麼?港府未戰先降,棄甲曳兵,不僅貽笑大方,亦勢必賠掉所餘無幾的管治威信。最不堪的是,部分反對派政客佔了便宜還賣乖,批評港府「意氣用事」、「兒戲」,又聲稱已用盡議事規則的空間,尋找解決矛盾的可能,對港府撤回草案表示「遺憾」云云。這根本是幸災樂禍,正是因為反對派政客唯恐天下不亂,為反對而反對,才會鬧到今日這個局面,所謂「解決矛盾」,不知從何談起。

一個巴掌拍不響。港府指摘反對派在專責法案委員會及內務委員會階段對版權修訂條例未提反對意見,到臨門一腳才突然轉軚。這無疑是事實,但同樣無可否認的是,港府對相關條例的宣傳及解釋不足,別說一般人不甚了了,許多立法會議員亦是一知半解,以致出現初時建制派「盲撐」和反對派「盲反」的奇觀;加上部分網民對修訂草案心存疑慮,不良傳媒乘機煽風點火,一條本來沒有太大爭議的條例,竟被冠以「網絡二十三條」惡名,以致阻力重重,寸步難行。

眾所周知,保護版權是國際趨勢,香港在這方面已遠遠落後於人,版權修訂條例前後討論十多年,而且經過長時間公眾諮詢,受到業界廣泛支持,律師會及大律師公會亦先後表態支持通過草案;更何況,相關條例草案已作出多項豁免,比國際標準寬鬆得多,結果還是過不了立法會這一關,可謂咄咄怪事。

弱勢政府百事哀,版權修訂條例既不涉及政治,亦符合國際標準,港府尚且鎩羽而歸,其他具爭議性的議題更是可想而知。天下本無事,庸人自擾之,部分政客為反對而反對,已到了不可理喻的地步,更多更大的亂象還在後頭。

一滴水看穿世界,今時今日的香港,個別政客拉布就足以癱瘓整個立法會,少數反對聲音就足以綁架整個社會,這正是香港不斷沉淪的主要原因。版權修訂條例觸礁,只是冰山一角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