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方去年「放蛇」拘捕Uber七名男司機,各控駕駛汽車以取酬載客和沒有第三者保險而駕駛兩罪,其中兩人早前認罪被判罰款和停牌,餘下五名被告昨於九龍城法院再提訊時否認控罪,裁判官將案押後至下月二十三日預審。五被告分別是陳子麟(四十歲,商人)、梁愷信(三十四歲,工程師)、劉均榮(五十三歲,司機)、陳鍵豐(二十九歲,售貨員)和陸振邦(四十三歲,保險經紀)。控罪指他們於去年八月十一至十二日間駕駛私家車以載客取酬及沒有有效第三保,眾人續准保釋。

案件編號:KCCC 274-277、27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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