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兩青年涉暴亂禁足旺角
【本報訊】大年初一至年初二爆發的旺角暴亂案,再有兩名涉嫌有份參與暴亂的青年被控暴動罪,兩人昨被解往九龍城法院應訊,他們暫時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四月二十八日再訊,以待控方繼續調查和索取法律意見。兩人獲准保釋,期間要遵守禁足令,不得進入旺角指定範圍,但其中一人因牽涉其他案件而被羈押。
被告何應傑(左)昨解往法院應訊。
兩名被告是鍾志華(二十九歲)和何應傑(二十二歲),分別報稱清潔工人和學生,被控於本月八日晚上至翌日凌晨時分,在旺角一帶參與暴動。控方不反對保釋,要求兩人在保釋期間遵守禁足令,因何住旺角,控方同意讓何通過旺角指定街道。鍾以二千元保釋,何以五千元保釋,但鍾疑欠交另一案罰款,暫時仍羈押。
一人涉向警作勢掟磚
據悉,有警員處理「鳩嗚」示威時接觸過鍾,之後該警在暴亂時看見鍾,傳媒拍下鍾執起磚頭作勢投擲,故警員日前在街頭重遇鍾時拘捕他,警誡下鍾承認參與暴亂。辯方昨向法庭投訴稱,鍾在錄取警誡供詞前曾遭警員恐嚇。控方指何參與暴亂,何日前自首,警誡下何保持緘默。截至昨日為止,共四十五人因涉及暴亂事件被檢控,其中四十三名較早時已提訊的人士將於四月七日再訊。案件編號:KCCC 648、64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