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報業集團去年踢爆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好大喜功,淪為「大嘥鬼」,於一三年豪擲十七萬元,為轄下維多利亞公園游泳池裝置多達二十三台四十六吋大電視屏幕,結果當中十五部電視屏幕疑因潮濕環境影響而「壞機」,事件引起議員關注。事隔數月,民政事務局昨回覆議員質詢時指,二十三部電視屏幕已全數拆除,並把當中八部調配至其他康樂場地,包括維園網球場使用。

多部安裝於維園泳池的電視屏幕(紅框示)疑受潮濕影響,被全數拆走。(資料圖片)

本報去年報道維園泳池於一三年九月十六日重建啟用後,康文署在泳池東、西看台設置二十三部大電視屏幕,聲稱供主辦單位播放賽事片段或資訊,惟電視屏幕僅於泳池開幕當日用過一次後,便被閒置,當中十五部即六成五疑受泳池潮濕環境影響而出現故障,需要拆走,十分「嘥料」。

8部調配其他場地

立法會議員謝偉銓昨就此事書面質詢民政事務局局長劉江華,劉回應時承認泳館潮濕的環境對一般電視屏幕較容易造成損耗,維修費用也相對較高。因此,康文署已拆走該二十三部電視屏幕,並把其中八部調配至其他康樂場地,其餘安裝在維園泳池控制室、新聞發布室、召集室等六部的電視屏幕則予以保留。

對於康文署有否就該等電視屏幕的使用和維修保養事宜制訂指引,劉指,連繫視聽系統的大型電子屏幕系統和電視屏幕,會由工程承辦商按製造商指引進行保養維修,獨立播放的電視屏幕屬小型電器,一般有保養期,並由供應商負責維修,保養期後則按需要根據政府的採購程序安排維修,但他未能透露過去三年康文署用作安裝及保養電視屏幕的開支,辯稱因安裝、保養和維修服務屬場地整體安排的一部分,未有個別系統的分項費用。

保護措施方面,劉江華指出,工程部門有為電視屏幕加設保護裝置,以避免它們受到環境影響而損耗,例如為公眾人士可以接觸到的電視屏幕加設保護外框,而用於獨立播放的電視屏幕一般都會放在電視櫃內或是安裝在牆身高處,以避免碰撞造成損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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