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井污水處理廠搬往岩洞,渠務署自詡好處多多,包括有利釋放海濱用地作其他發展、為未來人口增長作準備、將污水處理廠於運作過程,所產生的大部分氣體及聲浪與外界分隔等。惟環保觸覺義務總幹事譚凱邦強調,若果落實搬遷定必弊多於利,包括成本高,以及在挖掘岩洞期間,對環境造成影響,亦不環保。

譚凱邦

他指出,該污水處理廠本身已花逾兩億元興建,若果是要搬遷到毗鄰的岩洞,單是挖洞工程費用預計涉及過億元,成本甚高,「耗資成一億元去搬遷,未計興建費用,最大得益者,會係日後投得土地興建私人樓宇嘅發展商。」

製數以千噸建築廢料

「岩洞有好多沙石,要挖走,先可以將污水處理廠嘅各種儀器放入去,造成數以千噸計嘅建築廢料,當中不少更未能循環再用。」他表示,如果要騰出土地作興建樓宇,還有很多其他選擇,「應利用各區的棕地,即已經破壞嘅土地,好多依家都做咗廢車場以及回收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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