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道歉法首輪諮詢早前結束,律政司提交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的文件指出,一共收到七十五份書面回應,大部分支持在香港制訂道歉法,部分回應關注是否需列明某些法律程序不適用於道歉法。相關督導委員會建議道歉法應適用於民事及其他形式的非刑事法律程序,包括紀律處分程序和規管法律程序,但需列明例外情況。道歉法第二輪諮詢將在本月二十二日展開,為期六星期。

擬制訂的道歉法建議在道歉時披露的內容,不能作為民事訴訟及專業人士紀律處分程序的證據,以鼓勵涉事者道歉,相關法例將適用於政府。第二輪諮詢將在四月五日結束,督導委員會會審議在諮詢期收到的觀點及意見,並在日後作出最終建議。另外,政府建議上調付予代表法律援助署處理刑事訴訟工作的大律師和律師的費用,建議大律師費用上調五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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