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近日潮濕有霧,抽濕機成暢銷產品,但購買時需注意產品的聲稱抽濕量有否「報大數」。消費者委員會抽驗市面十四款抽濕機,發現九款樣本在廠商慣用的「又熱又濕」環境測試下,實際抽濕量較廠商所聲稱為低,差異最多的「豐澤牌Fortress」樣本每日抽濕量足足低一成六,與聲稱差距甚遠,消委會指有可能觸犯《商品說明條例》,已交海關跟進。豐澤牌Fortress不認同消委會測試結果,認為消委會委託的實驗室沒有以最適當方法測試產品,令產品未能發揮最佳性能。

「豐澤牌Fortress」樣本(右)在廠商慣用的非標準環境下,每日抽濕量較聲稱數值低百分之十六點八。

消委會抽驗市面十四款抽濕機,發現多款產品抽濕量較所聲稱為低。

梁光漢建議廠商統一採用美國國家標準計算抽濕量,以免令消費者混淆。

消委會測試的十四款抽濕機,包括十二款壓縮式及兩款熱石式型號,售價介乎二千零八十元至五千八百八十元不等。測試在三個不同的環境下進行,其中以美國國家標準較能反映實際使用情況,即溫度為攝氏二十六點七度及相對濕度百分之六十的環境。結果發現七款樣本的每日抽濕量比廠商所稱的少百分之一點八至七點四,當中不乏大牌子樣本,包括「Panasonic F-YCK27H」、「飛歌 Philco PDY25W」等,但數值沒有超出機電工程署「強制性能源效益標籤計劃」的可接受公差範圍。

消委會亦以廠商慣用的非標準環境進行測試,溫度為攝氏三十度及相度濕度百分之八十,有九款樣本的抽濕量較聲稱為低。當中「聲寶牌 Sharp DW-E16FA-W」及「豐澤牌 Fortress FDH2014」樣本量得的每日抽濕量,較聲稱數值分別低百分之九及十六點八;而在低溫環境下,「東芝 Toshiba RAD-DS70XH」就較聲稱聲值低約百分之十點五。測試亦發現,四款樣本計算出來的能源效益級別較其標籤上所標示的級別為低。

倡用美國標準免混淆

消委會副主席梁光漢表示,市面上大部分抽濕機以溫度及相對濕度均較高的「廠商慣用環境」來計算抽濕量,但實際抽濕速度會隨室內濕度逐漸下降而放慢,難以反映實際情況,建議廠商統一改用較貼近實際環境的美國國家標準計算抽濕量,以免令消費者混淆。去年全年消委會接獲十六宗涉及抽濕機的投訴,主要涉及送貨延遲和維修保養問題。

海關指已收到消委會有關抽濕機的資料,正跟進調查,如發現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的情況,會採取適當執法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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