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食水含鉛超標調查委員會專家報告早前揭發十一個來自五個屋邨的水辦含鉛量超標,但水務署並無將涉事屋邨視作鉛水屋邨。委員會昨進一步披露,出事的水辦中,竟有逾半來自葵涌邨,其中位於該邨的保良局中心水錶位,更驗出每公升含鉛量超標十四倍。身兼專家證人的科技大學副校長李行偉指出,若水錶位含鉛並接駁供飲用的水管,食水亦有含鉛風險。

李行偉

食水經水錶位後入屋也有可能含鉛。

食水含鉛超標調查委員會昨日由李行偉作供,他的報告早前披露水務署檢測水辦中,有十一個來自水泉澳邨、怡明邨、天晴邨、彩德邨及葵涌邨的水辦驗出含鉛超標,委員會昨首披露水辦含鉛量由每公升十二至一百五十微克不等,即超標兩成至十四倍。至於為甚麼未被納入為受影響屋邨,李行偉估計基於不同演繹方式,如水辦受污染,水喉失修、社區會堂廁所水辦不作飲用等。委員會代表律師問及水錶位含鉛是否有食水含鉛風險,李行偉解釋需要視乎是否接駁飲用水管。

水務署早前於十一個屋邨共抽取一千三百二十五個「沖水」水辦,當中百分之八超標,專家報告指科大抽取一百○八個「頭浸水」水辦,當中含鉛超標的水辦比例多達四成七,遠高於水務署。水務署代表律師指兩者抽水辦的數量不一,認為直接比較不公平,更質疑水署抽驗彩福邨的水辦有超標情況,但科大抽驗「頭浸水」卻無任何超標發現。李行偉解釋,取辦數目是基於資源及時間考慮,數據不同或與隨機抽樣有關。

報告亦指水務署化驗結果中,近一成半即一百九十三個水辦,含鉛量介乎每公升五至九微克,逼近警戒線。李行偉指雖然數據未有超標,但十微克的標準只屬指引,實際上已有文獻指食水含鉛對不同年紀人士有不同影響,小朋友較敏感,即使達五微克亦須關注。

水署稱「頭浸水」鮮飲用影響不大

水務署一項用水研究曾指大部分受訪者每朝起床後會立即洗面、刷牙,極少數會直接煲水飲用「頭浸水」,因此認為「頭浸水」即使含鉛對居民的影響亦不大。不過,李行偉指有關研究對象並非只針對屋邨居民,而且答案是基於受訪者的主觀印象。

保良局回應時表示,該局位於葵涌邨的劉漢宣紀念長幼天地於去年已安裝合格的濾水器,房署去年九月下旬曾到中心抽水辦,中心十月獲通知水辦合格,保良局會繼續注意有關情況。

今日聆訊重點

專家證人李行偉續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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