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大帽山港女」要求警員開路上山的短片廣傳後,港女迅即被網民「起底」。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指,去年有關通訊科技投訴創新高,有二百四十一宗,包括網絡欺凌個案,但若被公開的資料由朋友洩漏,可能不受私隱條例規範。公署提醒市民留意自己在網絡留下的數碼足迹,以免曾在互聯網公開的資料被挪用。

黃繼兒提醒市民,要小心手機程式的條款。

本港近年出現不少「網絡公審」事件,每當發生網民熱議的行為,「網上起底組」會出動,把當事人私人照片,以至個人資料公開。公署去年接獲二百四十一宗通訊科技的投訴,較前年增一成七,包括使用社交網站或手機應用程式以及互聯網洩漏資料,而網絡欺凌個案佔二十二宗。

公署首席個人資料主任胡美麗表示,公署有權要求涉侵犯私隱的人士或機構刪除相關資料,若對方不跟從,會轉介警方刑事調查;不過,如果被「起底」的資料,是披露人以朋友身份取得,在條例下可能獲豁免,「以前是朋友,之後變成仇人,公署就不會介入,要視乎不同個案而定。」另外,投訴人亦需提供披露者的聯絡資料,若只有討論區及社交網絡帳戶名稱,公署同樣無法跟進。

去年近2千投訴創新高

而去年公署接獲的整體投訴數字同樣創新高,達一千九百七十一宗,當中七成四針對私營機構,主要涉及金融及財務、物業管理和電訊公司。私隱專員黃繼兒表示,數字反映市民保障個人資料的意識提升,香港有不少「低頭族」,預料有關資訊科技的投訴會繼續增加。他指,手機和社交媒體存有不少私隱陷阱,例如下載手機應用程式時隨便同意條款,程式有機會獲授權讀取手機內的私密資訊及照片。他提醒網民,要留意自己的數碼足迹,「老闆現時請人不止看履歷表,還要看facebook你說過的話。」他表示,公署會繼續研究及更新有關網絡私隱的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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