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環保團體「爭氣行動」(Clean the Air)外籍前主席Christian Jose Lucien Masset(申請人),去年三月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挑戰環境保護署准許大嶼山貝澳四幅私人土地,可用作傾倒建築廢料的決定。法官昨於高院批准受理案件,並指示環保署在八周內呈交抗辯的誓章證詞,之後申請人可在二十八天內呈交反駁誓章,然後再由法庭定出審期。

據申請人指,環保署署長前年九月及去年二月,分兩次批出法定許可,將四幅在貝澳鹹田新村與貝澳泳灘之間、毗鄰沼澤地和芋田的荒廢農地,用作傾倒建築廢物。申請人指署長在決定時塞責,沒有考慮到有關地段屬海岸保護地帶,以及屬多種需保育及稀有動植物種的生長棲息地。法官昨表示,案件的爭議焦點,將會是《廢物處置條例》的正確詮釋,有否令署長有責任考慮上述因素。案件編號:HCAL 4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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