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槍癡」一三年從深圳灣口岸入境時,被發現褲袋藏有子彈匣及空彈殼,警方搜其居所,再搜出三十多支氣槍,當中五支火力超過法例規定,他被捕後准保釋。惟期間他再「犯案」,在翌年海關檢查空郵包裹時,揭發他從泰國郵寄一支點三八口徑左輪真槍及四十七發實彈到港,並在其家再搜四十多支氣槍。「槍癡」昨於高院承認兩項無牌及一項企圖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罪,繼續還押至二月二十三日,待索取其心理報告始判刑。

涉案槍械款式的氣槍、子彈及彈殼、左輪真槍。

被告馬駿景

四十四歲被告馬駿景,被控於一三年七月二十八日在深圳灣入境大堂無牌管有兩個彈匣、五十粒彈殼;同日在其長安邨家中,無牌管有一個彈匣、三粒彈殼及五支超過兩焦耳的氣槍。他另被控於一四年六月九日,企圖無牌管有一支點三八口徑左輪真槍及四十七發實彈。

五支火力超規定

據指,警方兩次搜被告屋檢獲七十七支、共值約一百萬元氣槍,款式包括AK47型模型步槍及手槍;另外涉案的一支真槍,則連美國警方也採用,約值五萬泰銖。經槍械鑑證科檢驗後,證實屬無牌藏有的氣槍僅五支,當中兩支火力分別高達九焦耳及十六焦耳。

控方庭上指,被告之前已因無牌管有十粒發射過的子彈,在○七年判罰款三萬元及留有相類案底。

辯方求情指,被告自小學已沉迷槍械,一直自學鑽研,又指出,被告無意圖傷人,涉案槍彈只作收藏。真槍則是到泰國旅行時購入,因該槍出自名廠但已停產,被告才冒險寄返港。

法官指案件涉及真槍實彈,而且數量甚多,下令控方提供槍械專家報告,以求證辯方求情是否屬實。

案件編號:HCCC 35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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