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龜苓膏連鎖店海天堂就有報道指稱它把疑似發霉的龜苓膏經處理後出售,於一三年入稟高院,民事控告被指向傳媒「爆料」的前生意夥伴蔡國強誹謗,海天堂並要求曾作出相關報道的《蘋果日報》披露一段未經編輯的相關短片。高院三個月前下令《蘋果日報》須披露該短片,《蘋》為此早前向高院申請上訴許可,並申請暫緩執行該判令。高院昨駁回《蘋》該兩項申請,並下令它須就兩項申請失敗,支付訟費予海天堂。

「保障消息來源」不適用

原告海天堂有限公司,被告蔡國強。捲入此項訴訟中的《蘋果日報》,指稱要保障消息來源為由,拒絕向原告披露該短片,法官昨判決時,反駁《蘋》的說法。法官指在一般情況下,傳媒是可以用這原則作為抗辯理由,但今次事件卻與別不同,由於《蘋》自行在該短片中,披露了「爆料人」和另一名示範處理龜苓膏過程的女職員身份,現時不能再以這原則作為「擋箭牌」,由於《蘋》未能提出可供爭議的上訴理由,法官因此駁回它的兩項申請。

據資料指,高院法官去年十月下令《蘋》須向海天堂披露該短片時,曾揭發《蘋》在事件中已違反保障消息來源的承諾,因負責拍攝該短片的《蘋》女記者事前曾向「爆料人」和在鏡頭前示範的女職員保證不會洩露二人身份,二人才願意「爆料」,但該短片卻顯示了女職員名牌,短片的旁白又表明蔡國強是「爆料人」,因此該短片「本身」已令爆料二人的身份曝光,法官因此裁定,《蘋》現時卻以保障消息來源為由,拒絕披露該短片,是難以自圓其說。

案件編號:HCA 175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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