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醛屬致癌物質,傢俬、室內裝修、油漆、空氣清新劑、甚至家庭用品,都有機會釋出甲醛,市民接觸物件及長期吸入,有機會引致中毒甚至致癌,惟現時本港未有法例監管產品釋出的有害物質,有環保人士批評政策存在漏洞,促請政府修例,加強監管。

甲醛屬致癌物質,常見於傢俬中。(資料圖片)

過去曾發現賀歲產品內含有甲醛。(資料圖片)

環保署就室內空氣質素指標提出指引,甲醛濃度須不多於0.081ppm才可達良好級標準。

惟就產品本身所釋出的甲醛濃度,根據《空氣污染管制(揮發性有機化合物)規例》,政府現時只對建築漆料、印墨、汽車修補漆料、船隻及遊樂船隻漆料、黏合劑及密封劑、及六大類消費品的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作出規管,其他產品則欠奉。

應規定產品列明成分

「政府只係關注空氣質素,忽略咗產品本身可釋出嘅有害物質。例如香味蠟燭咁,都係近年新興嘅產品,但係仲未有相關監管。」綠色力量總幹事文志森促請政府修訂規例,規定製造商列明產品成分及使用時的注意事項。立法會議員王國興亦要求政府應盡快堵塞法例漏洞,「如果包裝上無說明,市民隨時中咗招都唔知咩事!」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