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盧怡安報道 過境旅客不熟香港法律誤把電槍帶來港而惹官非,裁判官關注過境旅客的行李才會接受X光檢查,入境旅客的行李則未必受檢,違禁品可能流入市面。消息人士指,按國際慣例,航班起飛的機場有責任確保行李安全,但不諱言外地機場「有啲做得好啲、有啲做得鬆啲」,在人流貨流非常頻繁的香港,機場各單位要再逐件檢查實在有困難。警方發言人呼籲市民及旅客切勿於外地購買並攜帶如電槍等違禁品進入港境,海關發言人則指會致力阻截違禁品非法進出香港,如發現懷疑槍械會轉交警方跟進。

根據警方數字,機場警區於去年一至十月共破獲三百三十五宗「藏有槍械及彈藥」案件,拘捕三百五十七人,當中九成半、即三百三十九人為訪客。前年全年拘捕人數為四百一十三人,當中三百八十一人為訪客,數字較一三年增加三成二及三成一。警方資料顯示,被捕人士均在機場離境或轉機通過保安檢查時,在其寄艙行李或手提行李被發現藏有電槍類裝置或藏有違禁武器。

各地檢查質素不一

對於法官庭上意見,消息指,確保飛行安全的最大責任其實在於飛機起飛的機場,但各地檢查質素不一,又指其實電槍類物品在某些國家可合法持有,當中有國家亦容許這類電筒形電槍可寄艙托運,但這些物件在香港則嚴禁,當事人不熟本港法例才「中招」,認為執法及保安機關、機場管理單位及各航空公司均須合作才能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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