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台灣大選,對岸總有人為綠營「助選」,今次自然也不例外。南韓女子組合台灣成員早前因為手持青天白日滿地紅旗照了一幅相,引發大陸民眾抵制,女歌手所屬南韓經理人公司立即「跪低」,女歌手公開道歉,並稱「以中國人為榮」云云。

這本來不是甚麼大不了的事情。歌迷說穿了其實就是消費者,消費者愛捧誰的場、愛封殺誰,基於他/她的政治立場,與基於他/她的歌藝不精、賣相不佳,都是個人的自由,而藝人也可以堅持自己的理想,不賺「昧心錢」。然而最過分的是,儘管對方已經服軟,有內地網民還是不依不饒,說甚麼「跪在人民幣前」、「道歉照稿唸沒有誠意」,這不是得了便宜還賣乖麼?為甚麼不能順坡下驢,說是大家誤會一場就收場呢?

大陸常常說兩岸同胞「血濃於水」、「打斷骨頭連着筋」,先別說那面旗幟是否真的代表「台獨」,即使有人不認自己是「一家人」那又如何,難道就要「唔認打到認」麼?現在可好,就算對方被打趴在地,還嫌人家不是心悅誠服,那你劃個道兒,怎樣才收貨?大陸官方回應事件,指摘台灣有政治勢力挑撥民族感情,等於公然打國民黨的臉,甚麼「一中各表」,以後提也不用提。這樣說對爭取人心有甚麼好處呢?當然,如果堅持「唔認打到認」的思想,就不存在爭不爭取的問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