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前年九月颱風「海鷗」襲港期間,中年漢在八號風球高懸的晚上,與同事飲酒後,駕駛私家車載同事回家,駛至荔景山路時疑失控越線,迎頭撞向一輛的士致車頭嚴重變形,的士司機則身體多處骨折,終傷重死亡。

官斥行為不負責任

肇事司機其後被捕,昨於區院承認一項危險駕駛致他人死亡罪。法官嚴斥被告指,在惡劣天氣及濕滑道路上,仍酒後駕駛是不負責任行為,案情十分差劣及嚴重,將被告收押至本月二十二日始作判刑。

被告關創富(四十三歲),報稱運輸公司司機,被控在前年九月十五日於葵涌荔景山路危駕私家車,引致男子黃偉強死亡(五十一歲)。被告另被控的一項沒有提供呼氣樣本作測試罪,獲不提起訴。被告有五次不類同案底及多項交通違規紀錄,辯方求情指被告對事件表示抱歉。

案發當晚十一時許,被告的私家車與的士相撞後,的士車頭、車門被撞至變形,現場留有三組「白鴿轉」車痕,護欄有被撞擊痕迹。死者則被困的士內,嘴唇有血,半清醒及發出虛弱呻吟聲;惟其肋骨、胸骨骨折、下肢變形等身體多處受傷,送院急救至翌日凌晨不治。案件編號:DCCC 32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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