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疑服避孕藥亡 夫索償
女子懷疑服用避孕藥「優思明」(Yasmin)後死亡,其丈夫兼遺產管理人趕及在三年申索限期快將屆滿前,於昨日入稟高院,向生產及銷售「優思明」的德國拜耳藥廠提出民事訴訟,指對方在事件中涉及疏忽,需作出賠償。死者丈夫昨受訪時未有提及索償金額,表示「如果可以,最好賠番個人畀我」。
有女子三年前懷疑服用避孕藥「優思明」後死亡。
男原告陳漢(譯音),是女死者潘麗明(譯音)的丈夫暨遺產管理人。被告依次是在港註冊的拜耳醫療保健有限公司,以及兩間地址德國公司Bayer Weimar GmbH und Co. KG及Bayer Pharma Aktiengesellschaft。香港拜耳發言人表示,因案件進入司法程序,不會作評論。
血液有大量凝塊
年約五十多歲、已退休的原告,昨在家中受訪提及亡妻時仍很傷心,不時哽咽語塞。他指妻子生前並無病痛,有服用「優思明」避孕。三年前某日下午她突然呼吸困難,立即送往東區醫院,但搶救個多小時後終不治。之後法醫驗屍,發現死者血液有大量凝塊,法醫表示懷疑與她所服的避孕藥有關。
入稟狀則指,死者生前服食的「優思明」是由眾被告製造及銷售,由於被告疏忽及違反法定責任,導致死者在一三年一月二十七日死亡。原告現在以遺產管理人身份,根據《致命意外條例》及《法律修訂及改革(綜合)條例》,向眾被告索償。
「優思明」主要成分包括雌激素和黃體素,是本港註冊藥劑製品,屬非處方藥物。衞生署稱本港售賣的口服避孕藥標籤須以中英文標示,在服用時應至少每年一次向醫生請教是否適宜繼續服用;而含黃體素的口服避孕丸,需在包裝盒上附加有關血栓風險的警告字句。
香港醫院藥劑師學會會長崔俊明指,婦女若吸煙、三十五歲或以上、長期不良於行、肥胖和有血栓家族史,服用該類避孕藥風險會增加。婦產科專科醫生邱珮琪稱,若服藥風險高會建議使用子宮環或沒有雌激素的避孕針。
資料顯示,加拿大廣播公司於一三年曾引述當地衞生部文件指,拜耳旗下兩款含合成激素屈螺酮的避孕藥「優悅」(Yaz)及「優思明」,被醫生及藥劑師懷疑與當地二十三名婦女死亡有關,大部分個案中,死者服藥後出現血凝塊等問題而喪命。報道亦指,事件在美加各地均曾掀起訴訟。
案件編號: HCPI 3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