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一向被批評與民意脫節,無論是政改抑或民生議題都舉步維艱。現時民智開放,如果說要求市民完全支持政府的政策,可謂緣木求魚。近日看到兩宗新聞,為了香港福祉,實在要好好想想,究竟怎樣批評政府才算理性?

首宗新聞是大嶼山發展諮詢委員會公布首份工作報告,提出將大嶼山發展成「多采多姿的康樂及旅遊目的地」。不少人立即跳出來批評,指政府是否有意將大嶼山郊區環境污染,或是「官商勾結」,因部分委員是有意發展大嶼山的發展商。其實,回歸後,香港已經沒有再大規模發展旅遊區,這是其中一個令香港落後於人的原因。當然,我們並不是要發展香港所有郊區,委員會亦無意往此路進,所以有人立即批評發展計劃破壞郊區環境,甚至是破壞郊野公園、釀生態災難,可謂誇張其辭。

另一宗新聞是影響不少市區居民的光污染,環境局推出非強制性的《戶外燈光約章》,只着商戶自願於晚上十一時或十二時後熄燈,如符合者可獲獎。從諸如「工資保障運動」所見,商戶對於沒有經濟誘因的運動根本不會看得上眼,最終都要政府立法,打工仔才有最低工資保障。今次透過約章規管光污染,難免會重蹈覆轍,環團對政府如此批評,相對就會令人感到是有理有據,而非對人不對事,為批評而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