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廷用「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針解決香港回歸問題,保持香港資本主義制度、生活方式五十年不變,那麼就「預咗」九七後所有遇到的大小問題都可能會與「一國兩制」扯上關係。何況對「一國兩制」貫徹落實的理解各方面有很大不同,歧見爭議更易發生。這是香港回歸十八年來各式各樣的風波不斷、爭拗不絕的基本原因。

與此同時,在這些歧見和爭拗中,「發展和鍛煉」出了一個反對派,他們有相當多的選民支持,在立法會、區議會佔有議席,手中有權,可以合法地和香江府衙作鬥爭,阻止政府某些政策的推出。這個反對派已經相當成熟、強悍和「蠱惑多多」,手段層出不窮,香江府衙很難對付,朝廷亦「冇符」。

然而,這正是「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設計下的必然產物、必然結果,也是香港《基本法》規定乃至「保護」的結果。對此,三十年前朝廷在簽署《中英聯合聲明》和制訂《基本法》時已料到,但估計嚴重不足。

現在,朝廷和香江府衙只能在既有的框架和法律規定下和反對派鬥爭、周旋,但是成效不彰,而且愈來愈困難,愈來愈被動,社會亂象不止,政府陷入管治困境,各方面停滯不前,下滑加速。

對此,朝廷想以加強對香港「全面管治權」扭轉頹勢,然而,在一國兩制憲政框架下,在《基本法》種種規範下,所謂「全面管治權」根本就不可能「全面」,許多權力根本延伸不到,更遑論「加強」,反對派「無所畏懼」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