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針對定期班輪協會就「船舶共用協議」向競爭事務委員會提出集體豁免申請,香港付貨人委員會主席林宣武表明會在短期內提出反對,認為協會的理據「可笑」及不應有別於其他行業享有「特權」,如容許「合謀定價」的反競爭行為。

《競爭條例》上月十四日全面生效,定期班輪協會在三日後向競委會提出兩個豁免申請,分別是沿用船舶共用協議及容許其就各種收費作出協商。不過,林宣武批評協會提出的理據「可笑」,例如協會指航運業固定成本高及進入市場障礙少,惟每艘貨船價值動輒逾億元,「障礙少」之說明顯是「掌嘴巴」。

林續指,協會所指的航運業的特殊性亦站不住腳,因根據經合組織(OECD)去年一份報告顯示,船公司獲得豁免後,可促進經濟效益已不明顯,指該行業不應再有特權。「咁無可能再畀佢有合謀定價啦!同埋我唔相信佢哋會撤離香港,有生意都唔做咩!」

代表九成國際貨船公司的香港定期班輪協會秘書長Roberto回應指,亞洲其他地區的競爭部門均批准集體豁免予船公司,如本港競委會不批准申請,船公司或會透過其他港口將貨物轉運到港,令入口貨品成本上升。競委會回應指,在發出集體豁免命令前,會短期內會在其網站發出通告,邀請有興趣人士於指定期限內與該會接觸或提供資料。此外,截至本周一(11日),該會共接獲五百四十宗查詢及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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