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鑼灣書店五人失蹤事件真相未明,官方喉舌《環球時報》在社評中指出,內地不會「五花大綁」將當事人送回內地,但世界上所有國家的「強力部門通常都有規避法律讓一個被調查者進行配合的辦法」。一石激起千重浪,「強力部門規避法律」引起熱烈回響。

所謂強力部門,一般理解就是公安及國安,令人聞風喪膽的城管應該不在其中。但官媒說強力部門一定有方法使得被調查者乖乖配合,恐怕言過其實。霸道如美國,在抓人方面也無法隨心所欲,當年斯諾登潛逃香港,繼爾避難俄羅斯,那麼多美國特工人員望其項背,鞭長莫及。還有澳洲記者、維基解密創立者阿桑奇同美國作對,一再揭露美軍入侵伊拉克的機密情報,美國人惱羞成怒,設了一條性犯罪毒計欲將之抓捕,不料阿桑奇逃入厄瓜多爾駐英國大使館躲避,這一躲就躲到今天。儘管美國的強力部門將該大使館圍得鐵桶似的,但始終沒辦法令阿桑奇乖乖走出來,去美國配合調查。

美國的強力部門尚且力有不逮,中國的強力部門難道可以予取予求?答案顯然是否定的。鑑於貪官大量潛逃,當局近年推出獵狐計劃,誓將貪官悉數抓回,然而迄今為止,回國受審者數量有限。前大內總管令計劃出事後,其弟弟令完成攜帶大量極度機密逃亡美國,中國希望他「以自己的方式」回國協助調查真是談何容易。更不提當年中國科大前副校長方勵之進入美國大使館尋求庇護,後來順利去了美國,最終也死在他鄉,永遠不可能回來協助調查。

以美國之強橫,尚且無法進入小小的厄瓜多爾大使館,非力不至,而是受制於法律。中國抓捕外逃貪官困難重重,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未與外國簽訂逃犯引渡協議。一言以蔽之,不管目標如何正確,都應在法律的框架內行事,否則法治就是一句空話。堂堂官媒竟然說出強力部門規避法律的話來,勇氣固然可嘉,可惜徒成笑柄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