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不服吾能,而畏吾公」,這是古人的為官之道。反觀當今官僚不僅顢頇無能,而且犯了錯還要百般推卸責任,難怪民望跌跌不休,施政寸步難行。

一場鉛水風波將港府監管食水不力的種種弊端暴露無遺,而更令人失望的是,對於官員的失職,當局輕描淡寫,一味卸責於承辦商和水喉匠。房委會針對鉛水事件的最終報告顯示,肇因主要是業界對鉛害認知不足,從上到下輕率對待燒焊及焊料問題,水喉工匠的工藝測試合格率偏低,加上培訓只側重於檢查是否漏水,而較少着墨於如何分辨焊料,建議業界加強培訓。報告又建議,把錫焊銀焊合金和銅喉部件,加入到運送地盤後須進行核對的物料名單內,以及培訓地盤視察小組人員。至於當局監管不力的責任,報告輕輕帶過,只是認為在品質檢驗機制方面「有不足之處」。

對於這個結論,人們不會感到太驚訝。自鉛水危機爆發以來,當局已多次以「認知不足」、「監管制度不足」作擋箭牌,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早前甚至明言,「看不到個別公務員有責任問題」,房委會這份報告無非重彈舊調,沒有官員「上身」,早在意料之中。

毋庸置疑,鉛水危機一發不可收拾,承辦商及水喉匠都難辭其咎,特別是業界良莠不齊,有人為節省成本不惜偷工減料,選用最便宜的物料施工,早已是公開的秘密。之前在鉛水事件調查委員會聆訊上,有人甚至承認更改送貨單,將錫條改為無鉛錫線。問題是,業界亂象叢生,孰令致之?根據現行條例,焊接食水喉物料絕對不可以含鉛,可惜港府一直有法不依,終於埋下禍根。正如有分判商指出,水務署從來沒有要求審核焊料,亦沒有特別措施確保焊料是否含鉛,有人形容鉛禍皆因官禍起,可謂一語中的。

說到底,世不患無法,而患無必行之法。儘管之前房委會的中期報告曾建議,總承辦商及房委會須就新建公屋使用快速測試方法檢查焊料是否含鉛,並由水務署作最後把關,但觀乎監管部門劣績斑斑,有關措施能否落實,令人難以樂觀。事實上,檢討委員會早就關定後門,聲稱受資源及太多地盤工程同時進行,房委會無可能派員一對一監管承辦商,可見寄望當局加強把關,無異於緣木求魚。

見微知著,港府監管食水安全甩漏多多,導致千家萬戶飽受鉛害,而對食物含鉛問題同樣是放任自流,後知後覺。現時本港針對食物重金屬含量的法例已沿用三十多年,不僅遠遠落後國際標準,甚至比內地還要寬鬆。港府早在○七年已計劃參考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訂定的食物標準,惟拖到今日仍未有下文,連諮詢公眾的時間表也欠奉。法例嚴重脫節,加上當局執法不嚴,食安問題長爆長有,何足為奇。

鉛水風波弄得滿城風雨,社會為此付出沉重代價,而當局竟以這種和稀泥的報告敷衍了事,完全沒有涉及追究責任的問題,怎能令人信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