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期待已久,經逾三年半的「緩衝期」,《競爭條例》上月中生效、雖然條例有助消費者得到更公平的價格,有學者表示完善的競爭法有助推動經濟效率及創新,在具競爭的市場消費者可享到更佳價格及選擇。

「設立競爭法係希望維持市場公平競爭,增加社會經濟效率。」浸會大學經濟系副教授巫伯雄解釋,若能達致公平競爭,有利企業間以最佳價格提供多元化的商品。而消費者亦可以享受價格相宜以及更多樣的選擇。「建立一個品牌需要好長時間,壟斷性價格可視為一種長期投資回報。」他表示,過分影響價格亦有機會令品牌品質下降,打破行規在短期內或令部分行業崩潰,但長遠而言有利整個業界發展及消費者。

資料顯示,全球有逾一百二十個國家均設有競爭法,不少外國經驗都證明,競爭法有助降低產品價格。根據英國一項調查,二○一二至一五年間,當地消費者因有關法例節省了約二十三億港元,成效顯著。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