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為支援地區回收工作,環保署自二○一三年逐步在全港十八區推展「綠在區區」項目,並委聘非牟利團體營辦。該署昨公開招標三個「綠在區區」項目的營運合約,分別位於觀塘、元朗及深水埗,預計今年下半年陸續落成及啟用。

支援社區收集回收物

環保署發言人表示,「綠在沙田」和「綠在東區」已先後於去年五月和九月啟用,並逐漸發揮作用。至於「綠在觀塘」、「綠在元朗」和「綠在深水埗」的建造工程亦已展開。

根據營運合約,每個「綠在區區」項目的營辦團體須積極連繫區內的物業管理公司、機構、企業和公共服務單位等,支援社區收集各類回收物料,以補充私營回收商的服務,尤其在回收經濟價值較低的回收物料,例如電器、電腦產品、塑膠樽、玻璃樽、慳電膽及充電池等。項目亦需在社區進行環保宣傳和活動。

環保署亦同時在其他地區推展「綠在區區」項目,當中八個項目已確定選址,包括離島、荃灣、葵青、大埔、西貢、屯門、灣仔及黃大仙;其餘五個項目的選址工作仍進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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