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鑼灣書店股東失蹤事件激起社會極大關注,官媒不打自招,聲稱「全世界的強力部門通常都有規避法律讓一個被調查者進行配合的辦法,既達到開展工作的目的,又不跨越制度的底線」,說得玄之又玄,但李波被人從香港帶到內地,已是呼之欲出,絕非如某議員信口雌黃所說,書局五友坐洗頭艇偷渡內地宿娼嫖妓。

事件發展至今,大概可以理出頭緒,李波等人因為出版內地政治禁書,觸動當權者神經,於是被有關部門「邀請」調查。原以為神不知鬼不覺,豈料千算萬算,算漏了李波妻子報警,傳媒大篇幅報道,終於把事情鬧大,甚至上升至「一國兩制」是否仍然存在的層面,引起國際關注。事情發展到這一地步,內地有關部門肯定始料不及,就算李波原本不是「罪名」最嚴重的一個,只怕有人擱不下面子,找不到下台階,釋放李波恐怕短期內難以實現。

事情又回到「把事情鬧大,對案中主角是否有好處」的爭議上。中國人向來有「槍打出頭鳥」的「傳統」,甚麼沉默是金、退一步海闊天空一類「金句」說得琅琅上口,但將事情密冚,是否就可以大事化了?不管怎麼說,妻子擔心丈夫安全是人之常情,報警和尋求傳媒協助也是十分正常的做法,總好過一切在黑箱中進行。如果說香港和內地的最大分別,就是香港仍是司法獨立,仍有傳媒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