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法案委員會正審議《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草案》,為私營骨灰龕場設立規管機制。不過,食物及衞生局預告,草案通過後,不排除有私營龕場營辦者對當局審批牌照結果提出上訴和司法覆核,甚至可能有未領牌照龕場棄辦或潛逃,消費者將須遷離龕場內的先人骨灰。該局以約兩成龕場需搬遷骨灰推算,屆時或涉及多達八萬份骨灰,將遠超食環署暫時存放骨灰設施的容量。

政府前年六月將條例草案提交立法會,日後有意申領豁免書龕場需即日停售龕位,當局同時推出通報計劃,以便發牌委員會日後評估申請龕場是否屬草案前骨灰安置所。當局最新提交立法會的文件指,截至去年六月,有一百四十個龕場參加通報計劃,所有龕場報稱擁有已安放骨灰的龕位共有三十八萬五千個,當局預計在草案通過後,絕大部分營辦人很可能會在三個月期限內提出牌照或豁免申請。

然而,當局預告仍會有未領有牌照的龕場,在草案通過後繼續出售龕位,政府將會對它們採取檢控行動,但同時可能面對龕場棄辦或潛逃,亦不排除會有部分受執法行動影響的無良營辦人與消費者聯合一起向政府施壓。以約兩成龕場需遷離骨灰推算,屆時或涉及多達八萬份骨灰,遠超食環署未來兩年暫存骨灰設施的五萬個容量。但當局重申不會接受優先分配公營龕位,以安置需遷離骨灰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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