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年十八歲兄長自一三年至去年五月近兩年間,在家中趁他與年幼三年的胞妹獨處時多次作出性侵犯行為,包括兩度性交及一度非禮。胞妹遭首次性侵時只得十二歲多,她最終在去年將事件分別告訴老師及母親,而揭發兄長獸行。被告昨於高院承認兩項亂倫及一項非禮罪,辯方呈上胞妹的求情信指已原諒被告。法官表示看過該信件後深受感動,將被告繼續收押至下月三日,期間索取其感化、教導所及勞教中心等報告始作判刑。

辯方昨求情指,現年十八歲的被告,之前任兼職油站職員,案發期間對現年十五歲女事主X並無使用暴力,而且在X體外射精,沒有令她懷孕。被告在首次犯案時年僅十六歲,純因對性好奇,被告被捕至今已還押了八個多月,且一早表明認罪並與警方合作。

冀重過新生

辯方亦呈上被告、他父母及X的求情信,其中X在信中透露,雖然被告傷害了她,但仍是她唯一的兄長,X又指被告收押時,父母從無真正笑過,她希望一家可忘記過去重過新生,X表示已原諒被告,希望法官亦可輕判被告,讓她一家盡快團聚。

案情指被告與X及父母同住,在一三年七月時被告首次犯案,他趁父母不在家時,入房向正在睡覺的X,先摸她的胸及私處,再以指插其下體,之後他與X性交約五分鐘,再自行手淫及射精於紙巾上,X曾表示不同意但被告並不理會。

至一四年九月中,被告又趁父母不在家時以同樣手法與X性交;翌日被告以短訊向X道歉,並承諾是最後一次。

惟再至去年五月七日被告又進房,向當時已讀中二的X非禮,包括摸胸及指插下體,再自行手淫至射精在紙巾上。被告去年中被警方拘捕,警誡下承認因一時衝動犯案。

案件編號:HCCC 4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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