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特首會同行政會議在去年三月通過興建機場第三條跑道後,至少有五名市民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質疑計劃的融資安排。高院昨日就其中三宗案進行指示聆訊,將該三宗案合併處理,並定於三月一日聽取三案申請人及行會和機場管理局代表的陳詞,以決定是否批出訴訟許可受理案件。若到時批出許可,正審則定於六月二十七、二十八及三十日聆訊。

高院昨日處理的三宗案,申請人分別是「環保觸覺」義工許倩珩、「社民連」成員黃浩銘,以及社運人士古思堯。許倩珩由律師代表、黃浩銘親自陳詞、古思堯則未有到庭。

許的律師向法官表示,早前已將誓章證供呈堂,並要求因應誓章內容而修訂其司法覆核申請書。法官在行會及機管局代表不反對下批准,並指示許必須在本月十九日或之前呈交修訂的申請書,而行會及機管局就要在二月十五日或之前,呈交其回應的誓章證供。而黃浩銘則向法官表示,之前申請法援被拒,現已申請上訴,並會在本月二十二日處理其法援上訴的申請。

案件編號: HCAL 99,102,1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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