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前特首曾蔭權爵士在任期間涉嫌作出瀆職行為,被廉政公署控告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案件已完成交付高等法院審理的程序。司法機構已安排下周四(十四日)下午開庭排期審訊案件,由高院法官湯寶臣負責排期,被告曾蔭權本人當日不用出席聆訊。據了解,除非曾蔭權選擇承認控罪,否則案件最快可能要在明年才開審。

被告曾蔭權為香港歷來遭刑事檢控的最高級官員,他被控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每罪最高刑罰為監禁七年。首罪指,曾蔭權於二○一○至一二年間,無就他向DBC數碼電台主要股東黃楚標租用深圳豪宅的相關事宜向行政會議申報,以及隱瞞妻子向黃的公司支付八十萬元人民幣。次罪則指,曾蔭權於一○至一一年間,在建議提名建築設計師何周禮受勳時,無披露何是上述他所租賃的深圳豪宅單位的室內設計師。

據了解,高院刑事案件的審訊日期目前已經排到明年底,但要定下確實的開審日期仍要視乎多項因素。假如被告選擇認罪,由於相關的法律程序較簡單,排期將會早一點,但如果控辯雙方有提出特別要求,審訊日期可能會遲一點。

案件編號:HCCC 48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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