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語話,唔見棺材唔流淚,其實對港產官僚嚟講,就算見到棺材都未必會流淚。舊年慈雲山發生車房爆炸慘劇,奪走三條人命,當局居然連補鑊都敷衍塞責,你話佢哋識唔識流淚吖!

係咁嘅,車房巨爆慘劇唔止暴露安全危機,而且炸出規管漏洞,當局事後煞有介事成立跨部門小組跟進,揚言會依法取締所有民居車房,點知原來係靠嚇嘅咋。屋宇署截至去年十一月只巡查咗一百六十間懷疑進行屬高風險嘅汽車噴油工序車房,作出跟進嘅更加只有三宗咁大把,而且從未查封任何車房,究竟係認真執法定係做騷,畫公仔唔使畫出腸喇。更離譜嘅係,機電署居然繞過法例畀民居車房自願註冊為最低要求嘅第四類車房,變相放生,所謂嘅執法取締根本係大隻講。

當局話喎,之前向全港車房發出聯合通告只係重申現行法規,「無意影響業界生計」。喂,民居車房淪為都市計時炸彈,隨時釀成奇災巨禍,究竟係業界生計緊要,定居民生命安全緊要吖?正如有人話齋,家陣約有三成車房位處住宅區內,部分舊區更成行成市,萬一爆大鑊,隨時一鑊熟,當局唔依法辦事,反而變相將民居車房合法化,唔通真係要等到再發生慘劇至識驚?

咪話太一叮踢爆,當局對民居車房話禁又唔禁,擔心影響業界生計係假,敷衍塞責就真。好簡單,如果當局真係為業界着想,就應該從善如流,盡快物色適合地方安置受影響嘅車房,而唔係闊佬懶理,置居民生命安全於不顧。係人都知,車房集中喺舊區,早已搞到居民提心吊膽,要求加強監管嘅呼聲此起彼落。有人建議當局研究發展汽車城,一來遠離民居,二來便於管理,三來可以為業界提供發展機會,一舉多得,官僚咁都唔肯做,唔係卸膊又係乜吖?

所以話,港產官僚冥頑不靈,要佢哋吸取教訓,隨時仲難過登天。法例訂明喺住宅大廈開設車房均屬違法,正正因為當局長期疏於執法,至搞到民居車房遍地開花,卒之釀成慘劇,家陣連補鑊都求求其其,問你服未。唔通呢啲就係「適度有為」?

始終都係嗰句喇,意外往往因人禍而起。民居車房亂象叢生,危機四伏,講到尾都係官僚失職造成嘅惡果,港府仲唔速速補鑊,遲早又見到棺材嘅喇,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