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漏偏逢連夜雨。本港旅遊業寒風凜凜,訪港旅客已連跌六個月,面對嚴峻的形勢,業界不思救亡,反而忙於內訌,可謂雪上加霜。

為杜絕低團費及強迫購物等亂象,旅遊業議會元旦起推出多項規管措施,包括所有登記店舖必須承諾不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為內地旅客提供一百八十日退款保障、旅遊車必須展示俗稱「車頭紙」的旅行社牌照號碼及旅行團團號、導遊必須佩戴導遊證等。結果觸發代表旅行社、店舖、旅巴司機及數千導遊的兩大工會不滿,除了要發起不合作運動,拒絕佩戴導遊證及張貼「車頭紙」,又計劃循司法覆核、種族歧視及反競爭條例,挑戰旅議會的監管權。

諷刺的是,日前旅發局才與廣州當局簽訂多份旅遊合作協議,包括農曆新年前推出「優質誠信香港遊」紅名單,旨在加強兩地旅遊業監管,豈料墨迹未乾,業界竟發生窩裏鬥鬧劇。眾所周知,購物團是一條龐大的產業鏈,部分導遊、旅行社東主以至店舖經營者均參與其中,本身就是利益共同體,旅議會的規管措施難免觸動部分業界人士利益,引發激烈反彈不足為奇。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業界與旅遊業議會的矛盾其來有自,今次內訌既是必然,也是矛盾的總爆發。這場茶杯裏的風波再次證明,要杜絕旅遊業亂象,單靠業界自我規管並不足夠。眾所周知,旅議會只是行業自律機構,並無執法權,正如無牙老虎一樣,所謂監管根本無從說起。旅議會向七十二間已登記店舖發出不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承諾書,結果只收回五十六份,理論上未簽署的店舖等同退出計劃,不能再接待內地團,但昨日仍然有內地旅行團被導遊帶上門,可見有關制度形同虛設。至於旅議會要求向被證實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的店舖罰款,更被工會質疑權力凌駕於執法部門,無法無天。

毫無疑問,旅遊業的種種爭議和亂象,正是港府推卸責任所造成的惡果。多年前港府已承諾成立旅遊業監管局,取代旅議會的監管功能,惟之後一直未見下文,直至早前爆出內地旅客遭毆斃的醜聞,引發輿論嘩然,當局依然推三阻四,藉口多多。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日前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提問時,聲稱成立旅監局的法例內容繁複,草擬時間較預計長,擺明拖得就拖。業界人士批評政府無能,每當發生事故只懂卸責給旅議會處理,可謂一語中的。

事實勝於雄辯,由一團一導遊、記分制等規管十招,到打擊無牌導遊及無牌旅行社,業界自我規管的措施不可謂不多,不可謂不辣,結果旅遊業亂象不僅沒有改善,反而愈演愈烈,港府到底甚麼時候才肯負起監管責任?

黃台之瓜,何堪再摘。踏入新的一年,本港經濟面臨內憂外患,旅遊業本已苦苦支撐,若業界繼續內鬥不休,港府繼續敷衍塞責,只會將旅遊業以至整體經濟進一步推向絕境,對任何人都沒有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