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負責為美孚新邨第八期進行翻新工程的分判商,向物業管理公司工程經理提供六十萬「交際費」,以圖獲對方寬鬆監管不達標的工程,事後被控一項行賄罪。該分判商昨在九龍城法院認罪。裁判官判刑指,涉案金額大,若被告成功犯案,將對公眾安全構成嚴重後果,判他即時入獄八個月。

莊高靚

圖60萬放鬆監督工程

案情透露,被告莊高靚(五十六歲)是嘉群建築有限公司(下稱嘉群)的地盤管工,嘉群於一三年三月獲業主立案法團選為美孚新邨第八期的翻新工程承判商,合約費超過五千六百萬元。嘉群將工程以四千六百多萬元分判給被告和他經營的成興工程有限公司。

法團又委託了滙秀企業有限公司(下稱滙秀)監督維修工程,由工程經理梁健慰負責監督工作。由於嘉群的工作進度嚴重滯後,亦不達標,嘉群曾多次收到書面指令和警告信,要求嘉群補救和改善工作表現,但嘉群卻未有改善。

被告於去年四月約梁會面,梁起疑下用手機錄下過程。被告於該次會面中向梁提供六十萬元,要求梁寬鬆監管工程,但梁拒收。嘉群於去年五月九日被解僱。廉署去年九月拘捕被告,他承認犯案。辯方求情稱被告因滙秀延遲出糧而需用積蓄支薪,他兒子患淋巴癌亦需斥資治療,他一時愚蠢希望用錢令滙秀簽發款項。

案件編號:KCCC 246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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