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香港有專上學院學生涉嫌參與立法會門外的爆炸案,年輕人竟然如此昏了頭腦,筆者曾說自己不明其理。其實那只是故作不明,實際上的原因很簡單,就是現代社會有部分人視參與反抗活動是很in、很酷、很時尚的行為。

恐怖大亨拉登策劃了九一一襲擊案後,沒多久便有一個十來歲的美國白人青年駕駛小型飛機撞向美國銀行大廈。這次事件幸而並無傷及無辜,死者就只有該青年一人,而在飛機的駕駛艙內,當地警方找到一張拉登的照片,估計這小伙子正是視拉登為偶像。

早前筆者觀看一個內地宏揚傳統文化的節目,一位漢人少年自我剖白,他說自己未學習傳統道德之前,對社會常有一種莫名的仇恨感,自己每天都要書寫拉登的名字一百幾十次,以示對他的仰慕。學習道德觀念後,這位少年當然在個性、行為上已有改變,但據他透露,身邊仍不乏這類思想偏激的朋友。

拉登發動襲擊,是為對抗西方侵略者,為自己的民族、信仰而戰。但上述的白人、漢人青少年,遭遇不可能跟拉登相同,他們更沒理由會視拉登的理念為自己的理念。他們仰慕拉登,唯一的原因就是視發動襲擊、挑戰強者是一件很酷的事。夠酷就值得去愛、值得去做,根本不必甚麼具體而合理的理由,這一代的年輕人,不少就是抱着這樣的人生觀。

蒙着臉去縱火、去引爆,有人會認為是很具型格的事,所以不必甚麼合理原因,也樂意去做。今日社會,思想竟墮落至此,寧不悲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