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二○一二年一系列反雙非、反水貨客,實施港人港地、限奶令之後,再加上去年的佔領行動,港獨氣燄囂張。而本土派的新民主同盟在上月的區議會選舉中大有斬獲,泛民主派、建制派都開始急轉車,紛紛叫嚷要以更本土的主張爭取支持。不少佔中組織為了尋求出路,紛紛在網上成立主張武裝暴亂的組織。當中,激進本土組織「勇武前綫」多名成員,早前先在立法會示威區附近破壞火警鐘,再燃點經改裝的石油氣罐然後放入垃圾桶,還有專人把風和推倒示威區的鐵欄,目的在於製造恐怖氣氛,並作為武裝暴亂的先聲。

據報道,涉案人士包括樹仁大學學生會候任會長及學生報候任總編輯等,這兩人極有可能候任不成。

社會大多數當然希望法院會作出負責任而能有效維護法治的判決,然而,自佔中以來,違法分子基本上是逍遙法外,社會對於法院有法不依、公義不彰,已瀰漫非常不滿的情緒,不少評論亦認為,正是因為法院這種做法,直接令港獨部署逐步升級。

今年以來,社會上已有不少聲音要求香港實施《反分裂國家法》,他們認為國家統一不是一黨一派的事,是民族大業,必須視之嚴肅嚴謹。其實早於○五年,全國人大已通過實施《反分裂國家法》遏制分離獨立言論和行為。從港大學生刊物連篇累牘鼓吹香港民族自決和勇武抗爭,再到激進組織的「炸彈工場」案、策動立法會外爆炸案,可見有關組織和小頭目已開始付諸行動。

面對香港形勢日漸惡化,作為全國性法律之一的《反分裂國家法》如何於香港實施,例如怎樣「引用」、執法機構和執法程序等問題,有關當局需要提上落實日程,以防微杜漸。要履行習近平確保一國兩制「不走樣不變形」的囑咐,當局是時候下定決心將這部「國家大法」在香港實施,不應因為選舉年而有所避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