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逢佳節倍思親」,聖誕節及新年將至,人們都趁佳節與家人共敍天倫,與朋友共享歡樂時光。不過,日前在元朗發生的一宗貨車與小巴相撞恐怖車禍,就令小巴上包括一名女嬰及其外婆在內的五名乘客命喪黃泉,從此無法再與家人相聚,多個家庭亦在一場車禍之後支離破碎。今次悲劇,難道只是偶然的一次人為錯失?

今次車禍,懷疑是有車輛衝紅燈所致。現時危險駕駛最高可被判罰款二萬五千元及監禁三年,如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甚至死亡,最高罰款為五萬元,分別監禁七年及十年。然而,過往不少案例,即使司機鹵莽駕駛導致他人死亡,都只是判監兩、三年,難免會令部分駕駛者抱有僥倖心態,去貪一時之快。而車禍死者家屬在庭外抱頭痛哭、質問為何一條人命只值兩、三年刑期亦屢見不鮮。

除了人為因素,原來今次元朗車禍地點的交通亦暗藏殺機。去年有市民向本報投訴現場衝紅燈情況嚴重,加上該處紅燈時間長、綠燈時間短,常令不守法司機追燈尾或衝燈,要求運輸署加裝相機以增加阻嚇力,惟當局一直漠視,最終釀成大禍。而今次有涉事小巴乘客被拋出車外,反映市民佩戴安全帶意識薄弱,當局在宣傳教育上仍然不足。天災不可擋,惟人禍並非不可避,希望道路使用者及當局吸取教訓,並嚴打危險駕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