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維權律師浦志強被控「煽動民族仇恨」及「尋釁滋事」兩項罪名,從開審到判決,一直受到香港輿論高度關注。「一國兩制」之下,井水不犯河水,港人對內地司法無權置喙,否則隨時可能有一頂「勾結境外勢力」的大帽子扣到被告的頭上,豈不是幫倒忙?

浦志強案昨日一審判決,判刑三年但緩刑三年,變相即時恢復人身自由,這已是外界所預期的最好結果,他本人亦表明不會上訴。然而,儘管案件塵埃落定,不少港人仍然相信,浦志強惹上官非是政治原因,兩條控罪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根本站不住腳。通過此案判決,無法改變外界對內地司法的固有印象:說你有罪你就有罪,沒有罪也有罪;說你無罪你就無罪,有罪也是無罪。不管內地如何將以法治國喊得震天價響,仍然無法掩蓋黨大於法、司法並非真正獨立的冷酷事實。

浦志強本來是一介平民,正如他在新浪微博署名的「小小律師」,內地沒有多少人認識他,如今他成為國際新聞人物,在香港幾乎家喻戶曉,完全是拜當局所賜。牆內開花牆外香,除了有俠客之稱的浦志強,以前的趙連海、譚作人等惹上官司或被判囚,均在本港引起反響。趙連海為受毒奶粉傷害的兒子維權,為全國三十萬結石寶寶發聲,何罪之有?譚作人為冤死於四川大地震瓦礫下的孩子們打抱不平,揭露校舍豆腐渣的真相,更是大慈大悲之心。香港人心目中的英雄好漢,同時也是內地當局眼中的麻煩製造者,反映了兩種價值取向。

前政法王周永康年代,維穩壓倒維權;周永康被關入牢籠,維權仍是寸步難行。港人同情浦志強的遭遇,說穿了是唇亡齒寒的心理投射,表達了這一制對那一制的擔心及不信任;香港對於內地權力介入特別敏感,對維繫核心價值特別看重,無非是想同內地保持距離。回歸十八年,人心卻遲遲沒有回歸,怪得了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