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菲律賓籍孕婦今年初偷運可卡因來港被捕,收押候審期間在獄中產子,她昨日在高院承認販毒罪。辯方求情時投訴懲教署疑種族歧視,指稱女被告接受母嬰檢查時要被鎖起,本地犯人卻毋須這樣做。法官聞言後,即責成律政司代表向懲教署查問,日後向法庭匯報。至於判刑,法官指本案性質嚴重,惟考慮她認罪及人道立場,終酌減後,最終判她入獄十四年八個月。

三十歲女被告BUSTILLO Vergara Catherine,承認今年二月二日在香港國際機場入境大堂,販運一千三百一十四克、市值一百七十七萬多元可卡因。辯方昨指,被告在今年六月三十日於獄中誕下一子。雖然懲教署規定被告可照顧兒子至三歲,但因她在獄中的遭遇,她打算將兒子送回菲國由父親照顧。

懲教署發言人昨回應指,為保障公眾安全及確保穩妥羈押,移送在囚人士時須用手銬,會按情況決定用其他束禁設備。在押解過程中會檢視在囚人士狀況,例如要抱嬰兒時,會調校鎖扣。發言人強調署方非常重視種族平等。

案件編號:HCCC 39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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