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中心 拘11人包括管理層
再有健身中心職員涉不良營商手法被捕。海關接獲兩宗投訴,在過去三星期採取行動,在旺角一間健身中心拘捕十一人,當中三人為管理層,餘下八人為前線人員,他們涉嫌向顧客施加不當影響,導致兩名客人分別購買價值一萬九千元及六千五百元健身會籍,違反《商品說明條例》中具威嚇性的商業行為條文。據了解,有個案苦主曾以「無錢」而拒絕簽署合約,但職員就反以「幫幫手」為由,甚至要求查閱苦主銀行戶口。
許偉明表示,海關拘捕旺角一間健身中心十一名職員,懷疑他們涉嫌向顧客施加不當影響。
海關不良營商手法調查課監督許偉明(圖)昨於記者會表示,兩宗投訴均涉及旺角一間健身中心,其中一宗發生於今年五月,事主到該健身中心試玩,其後被職員游說簽署一份聲稱是證明免費試玩的文件,但事後才得知實際簽署了價值六千五百元的一年健身會籍。
另一宗發生在今年七月,事主在涉案健身中心試玩及接受體能測試,職員之後游說他購買價值一萬九千元、為期三年的健身會籍,事主起初拒絕,惟職員指如不簽約,需為體能測試支付一千八百元,最終事主購買了三年會籍。
不排除管理層知銷售手法
許偉明指,消費者應要詢問清楚健身中心試玩的內容,如不想簽署合約要堅決拒絕,不應支吾以對,而從業員亦應了解商品說明條例;而今次的案件涉及三位管理層成員,不排除管理層知悉及容許有關銷售手法,而案件仍在調查中。許續稱,自不良營商手法條文生效至今,海關共接獲五十三宗針對健身中心及瑜伽中心的投訴,當中只有三宗個案能展開拘捕行動,其餘案件經調查後,缺乏證據與不良營商手法有關。
立法會議員鄧家彪稱,曾接到十宗同類投訴,對於海關接獲投訴中只有三宗成功拘捕,認為比例較低,但承認投訴人舉證不易。
本報記者昨曾向涉事健身中心查詢,但職員拒絕作回應,記者亦曾致電該健身中心,但至截稿前仍未獲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