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委會早前公布公屋申請大排長龍和供應滯後,平均首次編配時間已延至三點六年。本以為這種「自我引爆」可以減低市民對三年上樓承諾不能兌現的落差,豈料申訴專員公署的報告批評房委會計算上樓時間有誤導市民之嫌,有五成二的一般申請人輪候超過三年,兩成七超過四年,輪候五年或更長的大有人在。

房委會的計算方法十分取巧,只計算過去十二個月成功編配公屋的申請者,包括只須輪候一點七年的單身長者、特快編配戶、家有長者和天倫樂計劃等申請者,這拉低了一般家庭首次配屋的時間;同時,這計算方法排除一次還未配屋的申請者、單身非長者和首次配屋時未能接受而等候第二、三次派屋人士,因此未能反映市民等候公屋實況,被形容為「篤數」。

筆者從事社區工作,近年求助個案很多是公屋輪候過長問題,一直深知三年上樓實際是政策目標,並不是政府承諾。他們有因擠迫想重新申請較大單位、家庭成員間不和而申請分戶、子女婚後有新家庭而獨立申請,唯一的訴求就是加快上樓。要加快的途徑就要經社工約見和推薦,獲最恩恤安置,但這門檻甚高,大部分個案都不符合條件,惟有繼續耐心等待。

作為一個公開透明的政府部門,筆者認為房委會應實事求是、從善如流,公開不同類別公屋申請人士的實際輪候時間,使他們心中有數。同時,近年四人大單位異常稀缺,令部分家庭為求早日上樓而選擇面積較小的三人單位。有政團質疑這是否為求跑數而犧牲公屋編配面積的做法,但房委會只強調合乎平均每人不少於七平方米的編配指引。公屋申請人住好點、住快點、住大點的願望還是不易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