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話,政客嘅關係好似共犯,經常互相包庇,狼狽為奸。唔係誇張o架,反對派政客收取政治黑金不特止,仲要公然護短,放生自己友,唔止係共犯,仲係臭罌出臭草添!

話說東方報業集團去年踢爆壹傳媒前主席淫賤黎向反對派秘密捐款逾四千萬元,包括五名立法會議員李卓人、梁國雄、梁家傑、毛孟靜及涂謹申,佢哋被揭發從未依例申報,引起社會嘩然,唔止廉政公署介入調查,立法會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亦展開調查。但可惜吖,喺反對派政客護短之下,其他三名議員固然早就獲得放生,李卓人同梁國雄亦被裁定投訴不成立喎。

其實,呢個結果早就係意料中事,立法會自己友查自己友,唔放生先至奇吖。公道自在人心,尋日有團體遊行抗議,批評議監會黑箱作業,調查報告毫無公信力可言。建制派議員亦炮轟有人收錢無申報,明顯涉及黑金政治,議監會居然放生,簡直匪夷所思。

冇錯嘞,黑金醜聞唔止有證有據,仲「有埋收據」,咁都可以甩身,如果話冇人包庇,細路仔都唔信喇。就講李卓人吖,兩筆合共一百五十萬元捐款嘅支票抬頭都係佢個名,然後直接存入自己銀行戶口,直到東窗事發,至急急將款項轉去工黨戶口。仲有吖,佢將其中五十萬元「袋住先」長達八個幾月,最後雖然將本金轉回工黨,但利息就袋袋平安,淨係呢樣已經構成金錢得益喇,點會冇問題吖?反對派平日站在道德高地,官員一做錯事就喊打喊殺,依家對自己友就包庇護短,唔係雙重標準又係乜吖?

最好笑嘅係,李卓人仲狡辯話收到捐款後幾日已經口頭通知工黨黨友,仲話利息係小數目,毋須交代喎。喂,黨友即係自己友,口頭通知即係齋噏,講乜都得喇。再講喇,違法就係違法,有問題就要追究,普通市民執一蚊雞落袋都被告上法庭,何況立法會議員涉嫌私吞利息,而且遠遠唔止一元,咁又該當何罪吖?唔通議員可以例外?

所以話,同政客講道德法紀,根本嘥氣,依家惟有寄望廉署嘅狗頭鍘冇生銹喇。話時話,黑金案已經曝光超過一年,廉署仲要調查到幾時呢?

一句講晒,黑金主角獲放生,立會又玩捉放曹。立法會烏煙瘴氣,政客狼狽為奸,唔怪得日前喺座位發現糞便喇,再臭啲都仲有吖,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