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曾被評為「示威之都」,有人覺得是貶斥,有人解讀是揄揚,有人不以為然,就是沒有人認為不是事實。誠然,香港示威無日無之,確受得起這個「榮銜」,香港太多問題、亂象惹人示威;究其實,示威在世上作為表達訴求的方式,是自由與民主的象徵,有正義的「天賦」。

無規矩不成方圓,示威活動要有規有矩,也像行使自由民主權利時,不能踐踏他人的自由、傷害民主體制一樣天經地義。但香港特別在於許多示威無規矩,以致不可取。示威有溫良也有粗暴,大多數是溫良的,即使理解示威總不能強求溫良恭儉讓,但香港許多時的示威粗暴劣質逾越理性底線。

早前本地的「驅蝗」、「鳩嗚」之類示威,粗暴驅趕內地遊客,騷擾店舖商家,令人側目。近期愈來愈多不請自來、騷擾各種會議的踩場式示威,由喊口號而至粗言穢語辱罵,搞到你開不成會方休,甚至人多勢眾,圍堵禁錮不讓離開,如此示威哪裏是彰顯民主?簡直到處撩是生非,搗亂破壞。

日前版權大聯盟舉行記者會,被宣稱反「網絡23條」的組織搗亂而被迫腰斬,實屬壓制發聲的不民主暴力。這樣的事件日益習以為常無人能管,示威之都將加快變動亂之都。有朋友直指,有人反「網絡23條」目的正是要維護在網絡行使暴力的自由,然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