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比人,氣死人,這次氣的真是死人。沒有殺人亦未公開審判的前大連實德集團董事長徐明在獄中不明不白的死了,而他的前主子、親手毒殺英國商人海伍德的谷開來卻由死翻生,獲當局建議改死緩為無期徒刑。如果徐明泉下有知,肯定向閻王告狀死緩制度太不公平。

死刑緩期兩年執行,簡稱死緩,堪稱中國特色,亦是舉世無雙的司法制度,脫胎於封建社會的「斬監候」傳統。與「斬立決」即立即處決不同,斬監候留待秋後處理,有機會逃出生天。事實上,螻蟻尚且貪生,凡是判死緩入獄,幾乎都表現良好,兩年後都會獲減刑,所以死緩與無期徒刑本質上一樣,而且死緩的適用對象幾乎都是經濟犯罪。谷開來殺人僅判死緩,主要是因為檢舉丈夫薄熙來有功,算是特別案例,而今次與她同時獲得由死緩減為無期徒刑的還有前鐵道部部長劉志軍。

大貪官判死緩已經成為規律。如果說劉志軍對推動中國高鐵發展有貢獻,死緩可以理解,那麼拖兩名軍委副主席下水、差一點弄塌萬里長城的軍中巨貪谷俊山亦死裏逃生,就令人匪夷所思了。不錯,現代社會講人道,少殺慎殺的大原則沒有人會反對,但為甚麼獲得網開一面的總是貪官,對老百姓犯罪的處罰卻總是從快從嚴從重?法律面前官民不平等,以法治國豈不成為一句空話?

治亂世,用重典。刑罰旨在阻嚇犯罪,如果貪官只要配合當局調查作悔過狀就可以免死,吐出不法所得就可以免死,幾年後減刑直至保外就醫,恢復自由身,根本不可能阻止貪官鋌而走險,反腐只會事倍功半。

顯而易見,死緩就是過去的鐵券丹書,就是為貪官度身訂造的免死金牌,何止老百姓不服氣,暴斃的徐明不服氣,連被處死的前人大副委員長成克杰及江西副省長胡長清也不服氣,貪數百萬或數千萬元的必須死,貪了幾十億數百億元的卻可以活,憑甚麼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