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周三恢復二讀《版權(修訂)條例草案》,預期將有大批網民聚集立法會前示威,由於上周審議時,立法會外發生垃圾桶爆炸事件,故各方更嚴陣以待。香港是自由城市,大部分市民一直和平理性地表達意見,可惜近年出現種種暴力衝擊和不守法行為,令人憂慮,這場爆炸事件更響起嚴重警號,社會各界除了齊聲譴責,更應引以為戒。

今次修訂已較原先寬鬆,稱它為「網絡23條」顯然是有政治意圖地標籤和扣帽子。網上流傳,有條例打壓網絡自由和二次創作,根本是以訛傳訛和言過其實。事實上,草案新增了六項豁免(戲仿、諷刺、營造滑稽、模仿、評論時事和引用)以保障網民使用互聯網的創作自由,同時設立「安全港」,規定網絡供應商在移除內容前給予二次創作人辯解機會,比現行法例提供更佳保障。

政圈流傳,修例主要是由商會和版權持有者提倡,而外國商會一直希望立例保障外國投資者和版權持有人權益,防止侵權行為影響商業利益。政府亦希望通過修訂過時的條例完善投資環境。部分泛民議員過往與外國商會有聯繫和交流,起初也支持修訂,惟事件政治化後擔心投支持票會引起激進網民不滿,從而流失選票,尤其明年立法會選舉逼近,故紛紛轉軚。

筆者期望社會各界能理性分析,細閱了解條文,對修例前後作客觀比較,千萬不要人云亦云。條文實際沿用英國「公平處理」的做法,符合泛民時常掛在口邊的國際標準。當然,有些反對者是以政治不信任的眼光來看待法例,部分激進網民甚至不想有任何法例約束,視網絡為無政府主義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