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立法會上周三因法定人數不足流會,令原定審議的《版權條例》修訂草案要延後至本周再議,增添變數。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昨重申,修訂條例草案得來不易,已平衡各持份者利益,希望能盡快通過草案;知識產權署署長梁家麗亦稱,草案是「三保」方案,對版權持有人及社會都有好處,不會限制言論自由。

梁家麗強調不限制言論自由

蘇錦樑昨日重申,修訂條例草案令版權持有人、作品使用者、網絡供應商、及香港整體創作環境都得到保障,是「四好」方案。他重申,版權擁有人不是要打擊網民其他行為,而是針對大規模的侵權行為,網民與業界之間並非一個對立面。他續稱,草案對香港整體經濟發展有正面作用,能擴闊創意空間,期望業界能盡量向市民解釋修訂對他們工作帶來的好影響,呼籲大眾勿將修例看得過分負面。

知識產權署署長梁家麗也指,草案是「三保」方案,對版權持有人及社會都有好處,又指言論自由與保障版權之間沒有衝突,強調修例後是不會限制言論自由。至於外界擔心若通過修例,法律訴訟將由民事變刑事,她指刑事訴訟的門檻很高,要導致版權持有人有實質經濟損害及取代其作品才成立,強調修例後涉及刑事訴訟的門檻會更加清晰。

國際唱片業協會總裁馮添枝亦表示,希望立法會盡快通過修訂條例草案。對於翻唱歌曲再放上網會否造成侵權,他指業界正研究機制,向更多社交平台收取集體授權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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