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旋律:誤中地雷
在宴會上高高興興和朋友高歌一曲,然後將片段放上臉書開心share,相信許多人都試過,但原來這樣將觸犯《版權(修訂)條例》,連特首梁振英都中招,條例存在太多「地雷」,難怪引起爭議。
梁振英在其個人臉書上載和歌星黃家強合唱的《喜歡你》後,引起是否符合有關條例的爭議,知識產權署初時聲稱特首為公眾人物,可用「報道時事」的條文而獲得豁免,但後來特首辦承認做法「不理想」,並向香港作曲家及作詞家協會申請牌照。豈料風波並未隨之平息,反而給業內人士踢爆,原來特首尚需申請包括國際唱片業協會在內的五個牌照才符合法例要求。
由此可見,有關條例存在許多不清晰的地方,網民擔心誤中地雷無可厚非。話得說回來,本港在保護版權方面十分落後,現有條文根本追不上日新月異的互聯網發展,連美國也不斷施壓,要求香港盡快通過立法。再說,網民的權益需要保護,版權持有人的權益難道不需要保障?可見修例有其必要。
儘管修訂草案已列出六大豁免,一般戲仿、二次創作等都不會觸犯法例,但經過特首今次示範,豁免是否可更寬鬆值得商議。可惜在反對派煽風點火下,版權條例已被視為十惡不赦的惡法,立法會門外更發生爆炸案,可見部分人已失去理智。這樣下去,會否演變成另一場政治風波,不能不令人擔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