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前全國政協委員雲大棉的長子雲維熹去年初弄瓦之喜,其女友、即電視廣播有限公司製作資源部總監樂易玲的胞妹樂美美,為雲維熹誕下一女,不過,雲維熹疑因尚未決定女兒名字,沒按法例規定在四十二天內向入境處登記女兒出生,延至一年零三個月後,即今年五月,樂美美才為女兒補辦登記,申領出世紙。雲維熹因此被入境處控以一項沒有為嬰兒登記出生罪,案件昨日在沙田法院提堂。

雲維熹

被告雲維熹,五十四歲,其代表律師昨向裁判官要求案件暫毋須答辯,以押後四星期,期間讓辯方與律政司商議可否以其他方法處理。裁判官批准將案押後至明年一月八日再訊,雲維熹續准以一千元保釋。雲維熹昨大方讓記者拍照,但拒回應記者提問,而樂美美未有陪同到庭。一向愛車的雲維熹未有自行駕車,改為坐上由司機駕駛的七人車離開,車上掛有東華三院和中國政協的徽章。雲維熹與前妻唐度怡於○六年離婚後,與現任女友樂美美同居,兩人尚有一名五歲大女兒雲天彤,次女名為雲天兌。據《生死登記條例》,新生嬰兒父母須在嬰兒出生後四十二天內為嬰兒辦理出生登記,違例最高罰款二千元及入獄六個月。案件編號:STCC 38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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